女同想要孕育自己的孩子,本身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,所以大部分这类群体,要么选择丁克,要么到国外进行登记结婚并接受试管婴儿,她们所采用的通常就是A卵B怀,也就是其中一位女同A提供卵子,然后购买精子做试管婴儿,再将培养的胚胎移植到另一位女同B子宫,从而孕育出共同的小孩。
这样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好的方案,下面跟随绿桥Sally顾问了解一起国内女同伴侣子女抚养权案,看看A卵B怀的情况有哪些我们不知道的。
案件经过
迪迪与其伴侣于2009年相识并恋爱,后于美国洛杉矶结婚登记。2017年,双方在美国接受胚胎移植,并分别分娩一子一女,其中,迪迪所孕胚胎的卵子为其伴侣提供。(A卵B怀)
2019年11月,双方感情破裂。迪迪认为,对方逐离长期共同生活的伴侣,并将儿女从她的身边夺走,“不但严重损害了她的亲子权利,还给她和子女造成了严重的伤害。”遂以此为由,她为争取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,于2019年底将对方诉至法院。
科普一下A卵B怀
指的是拉拉伴侣中的一方提供卵子,与第三方精子进行受精,然后由另一方怀孕生育的方式。
如果经济条件好,有时甚至是A卵B怀,B卵A怀,同时生两个。
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伴侣双方都能和孩子产生联系,会觉得跟孩子的关系更亲密。
这是女同性情侣常见的选择,有些不这么做的甚至还会后悔。
像所长的一对拉拉朋友,并不是用A卵B怀的方式,现在就有点后悔,甚至想要以一种补偿对方的方式,用对方的卵子生二胎。
但是反过来说,A卵B怀带来的负面结果也流传的十分广泛。
之前就看到微博投稿,说p为了怀孕身体垮了,工作也没有,孩子又被T家人抢走了。
还有一个真实的案例,拉拉伴侣A卵B怀,分手后要分房产,B为了证明A不是伴侣,不能继承房产,竟然辩称对方是自己的代孕妈妈。
看了这个例子,我想说这个B真不是东西。。。
这就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下场。
如果最后分手分的很难看,没有经济来源也失去了孩子,那真的是没地儿哭。
所以我个人的建议还是自卵自怀。
也许是因为受了拉字至上的影响,我觉得如果相爱的话,不管是谁的卵子,两个人都会把Ta当做自己的小孩来爱。
当Bette和Tina决定要一个小孩时,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用这种方式。两个人默契的约定好了买精子,Tina自己生自己的孩子。
就算Bette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甚至在Tina怀孕时,她俩已经分手了,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她对这个孩子的爱,而且在后来的剧情里,女儿一直是跟着Bette生活的。
当时有人问Tina,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,这个孩子跟Bette没关系。Tina说:既然我们是在一起的时候决定生孩子,那么这个孩子就算是我们共同的孩子。
当时看到这一段真的非常感动!
很多人也会受影视剧的影响,在甜蜜期冲动的怀孕生子。但我建议还是多看看现实案例吧,特别是孕母,一定要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这个案子怎么判?
因为中国没有合法的同性婚姻,因此也就没有可参考的先例。
目前主流的有四种学说:
第一种是“分娩者为母”,谁生的属于谁。主要存在瑞典、澳大利亚等国,瑞典认为委托代孕的协议是无效的。
第二种是“血缘说”,谁的基因就是谁的。主要存在于英国。
第三种是“契约说”,代孕是合法的。主要存在于美国。
第四种是“子女利益最佳说”,谁经济条件好就是谁的。类似于中国的离婚判决,谁是过错方不重要,只要你的经济条件好,就更有可能判给你。
我国会怎么审理这个案子呢?
我看网上的律师分析说,按中国国情和以前类似的异性婚姻的判决参考,可能会按照“谁是孩子的实际照顾者”,和“子女利益最佳”这两个角度来考虑。
顺便科普一下,美国出生的孩子,我国为什么可以审?
因为美国规定孩子出生在美国就自动转入美籍,且只有在18岁成年时才能自主选择是否放弃美籍;
中国国籍法第五条: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。”
所以在孩子成年前都属于在“双重国籍”的灰色地带。
为什么要关注本案?
为什么我们如此关注?最重要的原因是,在这个案子出现以前,女同在考虑要孩子问题时,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孩子抚养权归谁?孕母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证?我们都一无所知。而现在,它即将出现。
之后,中国几千万拉拉可能都会因此而受益。其次,我们知道,法律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一步步完善的。这个案子的出现,很可能就是同婚姻合法化的垫脚石。我相信性少数人群的权益,终将逐步完善。关注这个案子,也是在关注我们自己的未来。
最后,不管这对伴侣打官司的初衷是什么,它的确引发了很多热度,受到了社会的关注,也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了我们的需求,而我们要做的,就是发出更多的声音,表达更多诉求!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通过舆论从而推动法律的进步。
希望在不久的将来,我们能够有自己的法律保障,不管是婚姻、孩子抚养权、房产、遗产,都能够光明正大,有法可依。
绿桥Sally总结:我们关注女同的孕育后代难题,希望A卵B怀可以得到保障,技术上没有问题了,但是法律、观念都应该得到长足的发展,女同、拉拉这样的群体,想要后代宝宝,做试管婴儿是唯一的途径,所以我们更应关注女同试管婴儿的法规完善,去国外操作的保障,需要我们共同努力、信任。